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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患了肺结核该如何用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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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11-18 01:28:54
肺结核患者的妊娠不会波及
胎儿,也并不妨碍对病的治疗。只有极个别的患者因正处于结核病的血行播散期,也有是因为肺功能严重受到损害,才不得不终止妊娠。因此,只要在
怀孕期内进行专业的抗结核治疗,对胎儿就不会构成威胁。其
用药是有讲究的,药如果用得不对或用的方法不正确,不但疗效差,还会产生不良后果,甚至危及母子安全。那么
孕期患了肺结核该如何用药?
孕期能用的抗结核药
异烟肼是最常用的抗结核药,杀菌力强,对结核分枝杆菌有高度选择性,可渗入组织细胞内,进入干酪组织及肺空洞病灶中,故效果好。虽然
药物成分能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,但无致畸作用。治疗量不良反应少而轻,但长期用药会影响肝功能,因此,合并肝炎的患者禁用。为避免发生末梢神经炎的副作用,每日可服维生素B6片20mg做预防用药。
利福平为强效抗生素,口服吸收良好,对结核菌有强大杀灭作用。治疗量副作用少见,对部分患者可致肝损害,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。动物试验尚有致畸效应,故不主张在妊娠早期3个月内应用,但大量医学资料证明,即使在孕早期应用此药,畸胎率亦未见增高。
乙胺丁醇在低剂量时抑菌,高剂量时(25毫克/千克)能杀菌,与其他抗结核药无交叉耐药性,不良反应是长期使用可能引起球后视神经炎,虽有致畸的动物试验报道,但临床应用中未发现能增加致畸率,可用于
孕妇,但最好限制用量,不要超过正常的常规剂量,用药的疗程时间不宜过长。
孕期不宜用的抗结核药
链霉素是老牌抗结核药,有良好的疗效,但由于它对胎儿第8对脑神经与前庭功能造成永久性损害,故孕期禁用。同样,氨基糖苷类的卡那霉素,孕期也不能应用。对氨基水杨酸钠是作用较弱的抗结核药,由于服用剂量大,胃肠道不良反应特别严重,孕妇难以耐受,故不宜服用。
吡嗪酰胺的抗结核作用比异烟肼弱,主要是抑菌作用,单用易产生耐药性,因有严重的毒性反应如肝损害、肝坏死、发生黄疽等,故不主张怀孕期间服用。
还有一些抗结核作用的药品如丙硫异烟胺、环丝氨酸、卷曲霉素等,孕妇皆不宜用。
宜联合用药
为了在怀孕期间能及早控制结核病的病情发展,减少孕妇体质上的消耗,在
疾病的初始阶段,就应该采取联合用药。常用的异烟肼、利福平、乙胺丁醇三联疗法疗效显著、可靠,具体服法是每日一次顿服异烟肼0.3、利福平0.45、乙胺丁醇1.5,连续服用2个月后,停用乙胺丁醇,另两种药仍须继续服用至满6个月。病情特别严重的患者,应连服至满9个月,并应根据病情状况,经专业医生的复查后,再确定是否还要增加疗程。每日一次顿服,为减少胃肠道的不良反应,可在早晨服用利福平、中午用服异烟肼、晚服用乙胺丁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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